企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签合同注意的:
明确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
不得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谨慎规避违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带来的风险。
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明确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相关内容。
以防止责任约定不清招致的风险具体而言在签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对于被派遣员工的基本信息应予以明确对于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具体说明。
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三方关系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
应在协议中明确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防止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明的情况出现。
劳务派遣用工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首先签订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劳务派遣合同签订。
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
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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