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劳务派遣必须取得业务经营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针对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劳务派遣新规从7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起截止目前我市共有93家企业已获得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按照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经营劳务派遣的单位必须取得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劳务派遣工作。
违反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注册资本提高后可防止无经营能力的单位进入派遣行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应选择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劳务派遣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协议从而最大化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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