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务派遣临时工权益的外部环境: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规定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仍需细化如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是否被拖欠。
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工资和社保费用劳务接受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派遣准入制度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严格的准入条件由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劳务派遣专职机构予以审批。
以严格控制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登记注册方可营业。
对劳务型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的执法监察重点是监督检查劳务型公司。
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为劳务人员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的情况。
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义务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因此立法应当加以完善确认劳务接受单位对工资。
社保费用的保证责任为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如此既能体现公平原则也能保障劳动者权益。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型公司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并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以确保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人员行为的规范化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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