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卖掉女儿千万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卖女儿是什么意思?
卖女儿应该指的是女儿结婚前跟男方家要的彩礼过高,让男方难以承受。有的女方家庭因为贫困,并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就想通过女儿的高额彩礼摆脱贫困,或者为自己的儿子结婚打基础。
还有的女方家庭因为不满意女儿的婚事,想通过高价彩礼使男方家望而却步。
女子5万元卖掉亲生女儿,当天挥霍6000元买化妆品,该女子是什么心理?
“520”那天许多人都在表达爱意的时候,一个1岁多大的女孩却在经历一场可怕的劫难,她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因为5万块钱就会被彻底改写……故事还要从5月21日一大早的一起报案讲起。
当天凌晨6点32分,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余某的求助,她称,自己1岁7个月的女儿花花,于5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了,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
“火车站附近交通发达,人流量密集,如果被‘坏人’抱走,超过24小时,后果不堪设想。”找回丢失儿童的黄金期很短,破案必须分秒必争。
警方一方面严密调查此事,一方面却越发的感到事情似乎有些“离奇”。
“根据余某介绍,她是在火车站西广场下的车,出站后,把包裹存放到了附近,之后,带着女儿与朋友见面去了。再后来,又带着女儿回到了西广场。”宋文中说,余某称,回到西广场后,女儿走着走着说自己饿了,她就去买煎饼果子,在买吃的付钱的时候,孩子不见了。
“一般情况下,母亲发现孩子丢失了,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余某为啥要等到第二天?”宋文中发出这样的疑问后,余某却说,自己太困了,找了个宾馆休息去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按照余某所说的路线,警方没有查看到任何她的视频信息,更不可思议的是,在翻看余某的手机时,她的支付宝里还有一个在5月20日晚上8点多的消费记录,消费记录显示,余某在经三路上吃了顿火锅。可余某报警时称,那个时候正是她在火车站西广场丢失孩子的时间。
真相竟然是……孩子母亲将女儿以5万元钱卖掉!
面对审讯,余某最终松口,她称,自己因为生活所迫,5月20日,以带孩子来郑州游玩为由,当天中午,在京广路郑州汽车客运总站,将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把女儿卖出后,余某为啥还会去报警?据民警介绍,余某的家人当天曾给她发微信,起初,余某说孩子与其在一起,但家人一直要求与孩子视频,余某又改口称,孩子丢了。在家人的要求下,余某这才报了警。
5月21日晚上6点50分,余某与买家在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见面,随即,警方将收卖儿童的魏某海、李某军抓获,孩子被成功解救。据了解,魏某海、李某军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儿。 日前,花花已被自己的父亲接走。而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生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不禁让人唏嘘。是什么理由?!竟让还在蹒跚学步的孩子从此没有妈妈的怀抱。5万元卖孩子还淡定卖化妆品、吃火锅,狠心、糊涂!看看那些孩子丢了,还在苦苦寻找的家庭,有的孩子回来了而有的孩子却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了。
最无辜的孩子是受到创伤最大的角色!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小天使,他们不是商品
既然生了,就要负责到底。也提醒家长也要时时刻刻看好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疏忽
遗憾一辈子,愿每一位小天使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编辑 DCX)
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配得上“母亲”这个称谓。
都说母子连心,她却把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掉了;都说虎毒不食子,她却用亲生骨肉换来了5万元。她拿着卖女儿的钱买了价值6000元的化妆品,甚至还专门吃火锅庆祝。这样的女人怎么能配得上“母亲”这个称谓,这样的女人怎么能生之为人?
事件简介:
5月20日,女子余某以近5万元价格将自己1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卖给别人,当天就将卖孩子所得挥霍掉6000元,用于购买化妆品等物品。5月23日上午,郑州警方成功解救出孩子。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图为警方抓获人贩子
▲图为余某在接受审讯
令人不解的是,随后赶来的余某丈夫也就是女婴的亲生父亲竟然选择了原谅妻子。
他说自己和余某都是二婚,都有着自己的孩子,后来他们在一起有了女儿(被拐卖的女婴) ,他相信余某是一时糊涂犯了错。他还对余某说:“在里面好好听话,出来时,我和孩子来接你!”
个人看法:
余某的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而且得到了丈夫的原谅,按理说我们这些外人更没有理由指责她了。
可问题也正在这里,拐卖儿童是重罪,个人对这种犯罪始终持不可原谅的态度。因为拐卖儿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太恶劣了,骨肉分离、家破人亡这些词语都不能描述其危害的万一。
至于余某当时到底在想什么,又为什么这样做,估计我们这些局外人是无法了解的。毕竟她把亲生骨肉卖了的第一件事是买昂贵的化妆品,这一点已经严重突破了正常人的思维范畴。从这里不难看出,她是贪慕虚荣的。而其后能淡定的吃火锅,足见其在内心深处并不在意女儿被卖的事实。
用网友的话说,余某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贪慕虚荣的女人,要不然她也不会离婚。而余某的丈夫也很奇葩,说什么原谅媳妇等她出来,估计是怕自身条件差娶不上媳妇吧。
女人无耻,男人奇葩,一对自私鬼,你们有谁真正为孩子想过?唉!只可怜那无辜的孩子生错了人家。
谢谢邀请,女子5万元卖掉亲生女儿,当天挥霍6000元买化妆品,该女子是什么心理。这样的人配评论吗,虎毒还不食子,怎样还有这样的心狠没有人心的人渣母,对她不配做孩子的母亲,这样的人活在世上也是白活。怎么连自己的女儿也卖,怎么不连她自己卖了,她没有连心肉吗?可怜的孩有这样的母亲,也是她的悲哀,她的父亲还选择原谅她,真是一丘之·貉,象这样的女人,一辈子不能原谅她,让滚的远远的永远不能原谅她,让她长长记性,谢谢信任。
看到这样的新闻好难过。
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心头肉,是妈妈拼了命才生下来的,平时都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怎么都呵护不够。宝宝有个头疼脑热都要怪自己没有把宝宝照顾好,宝宝给笑一个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怎么会有这种把自己孩子给卖了的母亲?虎毒还不食子呢。纵使有千万个理由,也是不配为人,更不配为人母!既然不想要她,当初何必生她?
自从当了父母,最见不得孩子受半点罪。平时看到人贩子拐卖儿童的新闻,都要恨不得把那些人贩子通通拉去枪毙。这种能够把亲生女儿给卖了的母亲,这个孩子还不如被人贩子给拐了。他人的伤害永远没有母亲的伤害来得严重,不是吗?说不定还有可能被卖给一个好心人,被好好对待。
不知道这种女人是什么心理,我相信,不管一个人本质上有多坏,他都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因为伤害孩子比伤害他本身还要让他难受。
但愿以后永远都再看不到这样的新闻。
谢谢邀请!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女子居然卖掉女儿买化妆品,也真是让人开了眼界!
事件回顾:五月二十日,一余姓女子,五万元卖掉自己一岁多的女儿,并花掉六千元买了化妆品。二十三日,警方解救出此女孩👧,并拘捕了犯 罪 嫌 疑 人,女子的丈夫竟然说原谅此女子……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就没有见过如此父母!一个母亲竟然用卖女儿的钱买化妆品,到底有多要美才能干出此事?难道用卖女儿的钱化妆就没有觉得心里不安吗?说实话,如果是因为生病救命等原因卖掉女儿,也许人们还能理解。卖掉女儿买化妆品真还就是第一次听说,都说虎毒不食子,难道此女子禽兽不如吗?我只能这样理解。
再说这家的丈夫,你也真是一个奇葩!如此女子还原谅个什么劲啊!不客气的说,她的胆大妄为与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她眼里半点有你,就不会自作主张的卖掉女儿!一个能卖掉亲生女儿买化妆品的女人👩,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啊!要是我是这个丈夫,宁愿一辈子自己把女儿拉扯成人也永远不会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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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生三个女儿想要个儿子,杭州小夫妻7万卖掉女儿,现在反悔却没钱赎回,这事你怎么看?
买卖儿童是违法行为,这对夫妻和买者失独大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孩子是无辜的,被当做商品一样买卖,父母对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心理伤害。
夫妻想要男孩,但是又无力供养太多孩子,贫穷和传统思想限制了自己的行为,导致他们走上了这条违背人道的事,可以理解,但是无法接受。
在没有计划生育的年代,家家户户养个八九个是非常正常的事,那时候,没有好房子,也没有多保暖的衣服,可是照样活下来了,活的好好的,人格也是健全的。可是为什么现在生了三个女儿就想着卖?这样的行为被儿女知道了会怎样?这样的父母教育出来的孩子即使衣食无忧,我想人格也是有问题的吧。
失独大妈想要孩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买了人家的女儿,又以高价卖出,是什么意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买家,就没有人贩,也没有卖孩子的父母,这样的人也是没有人道的。
希望最后这对父母能够要回他们的孩子,高出1万元的价格我想根本不算什么!为了自己的孩子,凑出这点钱并不算困难,如果他们真的有心赎罪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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