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缓刑执行完毕又改判无罪国家赔偿案例?
缓刑改判无罪是不需要赔偿的。
缓刑本身并没有被羁押,没有丧失人身自由,不符合国家赔偿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28年后吉林省高院再审金哲宏一案,金哲宏改判无罪当庭释放,你怎么看?
显示了国家的法律进步!首先要肯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院长,做出的英明决定!做错了事情,不管多少年,只要有反省,咱们都值得肯定。更进一步肯定了公检法单位也不是铁板一块。
我总是想,如果是杀人犯,但是他不管怎么样都不承认,坐了十年八年监狱,因证据不足,最后无罪释放,后又得到国家赔偿,这样这个杀人犯一定偷偷的笑了,(到底谁是真凶)????
对该案我没有掌握详细细节,所以不便对该案评头论足。我只想表达一种看待现象、思考问题的方法。
什么方法?
电视上看过,警察在抓扒手时,要跟踪好长时间,等扒手作案时抓现行,有时如果被扒手发现跟踪警察只能看着扒手消失。为什么?扒手是扒手绝对是客观事实,警察放过他也改变不了他是扒手的事实,只是因为证据、程序的因素造成无法治他的罪!我本人经历过一件事,借给朋友5000元钱不好意思让他打借条,自己急用时鼓足勇气张嘴向朋友提起,那家伙一句“谁借了你的钱”压的我哑口无言!如果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也不会判对方还钱的!难道我借给他钱的事实就不存在了吗?这当然还是程序和证据问题!还有酒驾的司机,如果没有被交警查获并依法及时取证,就没有办法认定酒后驾驶,能说不存在酒驾现象吗?全地球有很多没有查证破获的各种案件,没破案就是没有案件发生吗?……
我希望新闻主角终于是重见天日!希望新闻主角得到合理的补偿!希望他的余生可以安度!前提是他确实没犯罪! ——这也仅仅是看问题的方法——正反两面、客观理性的方法!
如果所有尚未证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者都被我们不假思索的认定为“窦娥”、遭受不公正待遇者甚至英雄,那我们其实是在为社会渣子发生、保护了坏人!
这个事情非常严重,应该追究当时的主审法官的责任,人命关天的事怎能任他们为了自己取得政绩而草率结案,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在那个年代的杀人犯判死刑后几个月后就会执行,而金哲宏为什么没有执行?这说明参与审理此案的人心里有鬼
犯人坐牢多年后,被改判无罪,获得赔偿,他们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280多万,对于很多普通人而言,应该是个天文数字吧?一个真实的例子,五年前,我的一个远房表亲的邻居,坐了二十几年冤狱,获得280多万赔偿,现在,这个事情的主人公老陈,生活过得怎么样呢?
1993年的时候,老陈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最终被判处死缓。在23年以后,也就是2016年,在老陈以及他家人的不断坚持之下,事情迎来了转机,老陈被无罪释放。随即,老陈开启了一段崭新的人生旅程,不仅恢复了自由和名誉,还获得了280多万的赔偿。
在2016年,280多万的赔偿,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当时我们城市的房价才不到4000一平,也就是说老陈的赔偿款,绝对足够买下七八套100平米的房子了。
但是,老陈的这笔钱,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气。老陈刚刚在乡下将房子翻修一新,添置了一辆车和一些家具。
很快,首先是各种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来借钱。可以说是穷在闹市无人知,一旦有了钱,各种攀关系快要把门槛踏破了。
接着,又是各种人上门来,有要他资助自己孩子上学的,有让他资助村里修路的,有让他投资入股的。
后来,好不容易扛过了这两拨人,老陈的一个狱友找上了门。在老陈狱有的介绍之下,将老陈忽悠到了一个传销组织,又过了两年,传销组织遭到了一锅端,老陈也回到了自己的家。
现在的老陈,经常就一个人窝在家里面,保持着沉默。6年时间过去了,老陈刚开始修的大房子,已经出现了各种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赔偿款已经花的所剩无几,自己也没有任何技能,未来的路一片迷茫……
所以嘛,当我们有了钱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规划未来,一定要好好的将这笔钱利用起来!千万不要就像老陈一样,毫无规划,也毫无自己的打算,最终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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