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加坡鞭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加坡鞭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马来西亚真的有鞭刑吗?跟新加坡的鞭刑有何不同之处?
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都還有鞭刑,是沿用英制體系還留下的酷刑。 兩國之間的鞭刑沒有差異,鞭刑是很可怕的,不是打屁股而已,而是用皮鞭抽打,每一下都皮開肉綻。被判刑者如鞭數多,不是一次打完,會分多次。如受刑者昏迷或屁股空間不夠時,會等傷口癒合後再繼續執行。
新加坡的死刑和鞭刑只针对男性犯人吗?
下面两段说了,鞭刑只针对男性,死刑男女无差别~~~~
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鞭刑的对象为50岁以下的男性罪犯。成年犯最多可判处24鞭,青少年犯(7岁以上,未满16周岁)最多以10鞭为限。对于女性新加坡的法律稍显偏袒,由于一定的生理和心理的构造,女性在肉体上的承受能力要明显低于男子,所以假如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首先是死刑罪名较多,《新加坡刑法典》中规定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行为包括:国事罪中的从事、企图从事或者教唆从事反政府的战争行为,对总统人身的犯罪;海盗罪;与武装力量有关的犯罪中的煽动叛乱罪(既遂);提供或者制造伪证意图使某项可判处死刑的犯罪成立;谋杀罪;教唆儿童或者精神病或者自杀;企图谋杀;为了谋杀而进行绑架或者劫持,结伙抢劫中的杀人等。尤为引人注意的是,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于达到一定数额的毒品犯罪必须适用死刑。据统计,在新加坡,70%的死刑是适用于毒品犯罪人的。
新加坡为什么还要保留鞭刑?
关于鞭刑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一种是新加坡鞭刑制度源于英国。英国在1861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鞭刑制度仅限于十六岁以下的犯人,同时英国兴起废止死刑的讨论,连带地也对于鞭刑的人道性质进行讨论。除了对于青少年犯保留鞭刑制度外,英国国会也在个别的法案中,对于某些犯罪施以鞭刑,但是在1948年,英国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Criminal Justice Act of 1948),将青少年犯改移送感化院取代鞭刑,英国才正式废止鞭刑制度 。还有一种认为,鞭刑是中国古代刑罚的延伸与变种。中国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五刑内容各代有所变化,但是都属于肉刑的范围。新加坡1959独立后便开始实施鞭刑。 鞭刑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鞭刑可以再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司法、监狱、军旅、感化院、学校、以及家庭/私刑。其中,又以新加坡以之著称的司法鞭刑程度最为严重。这种刑罚只对50岁以下、触犯了新加坡法律的男性罪犯适用,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而且鞭刑使用特制的藤条足以让人皮开肉腚,甚至昏死过去。鞭刑虽然多次被西方媒体所抨击,但是鞭刑一直都没有废除。一般是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从历史上看,无论是继承自英国也好,从中国学来也罢,一项刑罚长久地存在于社会中,自然民众有了一定的接纳度。一种刑罚如果能够长久地存在,必然是可以在社会中发挥比较好的作用。二、实行鞭刑,有利于维持新加坡安全的社会环境。刑罚足够重,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对犯罪分子形成足够的威慑,才能够建立文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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