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0月一批新规将施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10月一批新规将施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0月1学车新规是真的吗?
是的,10月1日实施的驾考新规是真实的。
1.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通知,最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12年发布的旧版大纲。新规旨在使考试和学车过程更加透明化和人性化,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部分人群来说,考驾照可能会变得更加昂贵和耗时。新规对C1、C2车型的培训学时进行了调整,其中C1车型的基础和场地驾驶(科目二)及道路驾驶(科目三)学时分别为16学时和24学时,而C2车型的相应学时为14学时和24学时。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了每学时为60分钟,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天课堂学习和实际操作学习时间均不得超过4学时。
2.新规还强调了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并且理论科目可以采用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进行,以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3.此外,新的驾考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也于10月1日起实施,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增加了许多考试项目的时间限制,并增加了直接评判不合格的操作。这意味着,从10月1日后,通过驾考将更加困难。例如,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增加了时间限制,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新的评判标准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12。
10月对酒驾有新规吗?
截至目前(2021年10月),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关于酒驾的新规定出台。然而,酒驾一直被视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进行高度打击。
根据现行法律,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或呼气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即被认定为酒驾,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或刑事处罚等严厉惩罚。此外,各地交警部门还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利用科技手段等方式持续加强对酒驾的打击力度,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检车新规10月1号实施,我的车按老规9月应该检车一次,要去吗?
机动车检验的相关事宜一直是驾驶人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新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验、检验标志电子化、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车检制度改革,在保障车辆安全环保性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近日,车检制度改革又有新动作!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
其中,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交警部门提醒
“免检”政策,指的是无需去机动车检测机构实地检验(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免上检测线),但别忘记仍要到公安交警“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等线上渠道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如果没有按时领取免检合格标志,就会受到处罚。
而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不适用“免检“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未来,在推进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同时,相关部门将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同时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驾驶人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随到随检”。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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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免检”(免上检测线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行驶证或车主身份证明。提供电子亮证的,可免交;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可以不提供。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属于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可不提供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4、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应在《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适用于6年内免检车)》上签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无需出具纸质委托书)。带好以上材料的驾驶人可前往各区交警支队窗口,线上可通过“上海交警”APP、交管12123等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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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检测线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何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可以不提供。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除外)。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交。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各安检机构窗口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0月一批新规将施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0月一批新规将施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