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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花为什么4枪击毙在广州凶犯?
事情发生在几年前的广州,这个视频看过好几次。
当时,嫌疑犯持刀绑架一个女孩躲在自助式银行(就几台柜员机,十几个平方的小空间)门口,狙击手无用武之地。当时情况非常危险了,绑匪已刺了小女孩几刀,该女警(听说是特警)临危受命、做中年妇女打扮,谎称给绑匪送可乐来到最近处。乘绑匪取水之机,拔枪、走近几步开了第一枪,此枪应为致命的,但女孩仍在绑匪身边、未脱离险境,因此女警继续开枪直至击毙绑匪。
从当时情况来看,女警连续开枪是合情合理的。
一、女警不是狙击手、使用的也不是狙击枪弹。狙击手一枪致命是可以理解的,但女警用的是64警用手枪,突然拔枪、没有时间瞄准、随机射击、手枪弹杀伤力远不如狙击步枪弹,谁敢保证一枪致命?谁敢保证受伤的绑匪没有乘乱伤害人质的机会和可能?
二、全世界的警察面对绑匪时的作战任务是一致的:保证人质安全。特别是在开枪之后,人质的安全是最高级任务,而绑匪的生命?为了保证人质安全,绑匪死了最好。
三、当时女警孤身一人,同僚离她较远、来不及支援。如果不彻底击毙绑匪,不说人质,她本人也存在一定危险。这点很重要!
想看视频的条友请私信。本人微信里有但不知怎么转头条,也无链接。
当年广州电视台播过,女警是第一次向人开枪。当时歹徒很激动,而且扎伤了人质,并提出要警方提供枪支,事件不可能和平解决!便衣女警借送可乐机会,歹徒露出了胸口,开第一枪时人质和歹徒一起倒地,歹徒还在垂死挣扎,女警上去补了叁枪,整个开枪过程也就两叁秒钟,干净利落,比好莱坞大片都经典!事后,记者采访,女警说枪里有六发子弹,还留了两颗,换美国警察肯定一颗都不留。对比一下香港游客在菲律宾被劫时,菲律宾警察的表现,你就知道那名女警的表现有多么优秀!
如果有多击毙几次罪犯的经验,熟手就不会多放几枪了,对于经验丰富的杀手来说,肯定是一枪毙命!女警是第一次执行击毙罪犯的任务,巨大的心里压力和紧张,一切以人质安全为主,没考虑那么多很正常,换个喷子第一次向人开枪,也许枪都拿不稳!向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女警致敬!
这些凶犯早应该击毙,在这个情况下不要捉字粒说开了多少枪的问题,因为那个是凶徒,正在实施用凶器劫持人质的恶劣行为,这种行为被击毙觉得有问题吗?如果想用人权来说,他正在威胁别人的生命,稍有不慎就会剥夺了他人的人权,难道你还可以给讲人权?
如果她只开一枪,没打中要害,匪徒受伤倒地后反扑夺走了枪,杀死了几个警察或平民后,小编,你有能为承担这后果吗?对匪徒仁慈就是对好的平民百姓残忍,劝说这么长时间不肯接受劝阻,继续实行犯罪动机,伤害人质,直接击毙,没有什么开多少枪的说法。
先不讲什么大法律,讲一下常识认知,对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察和普通民众的人身保护能够一样看待吗?你这不是对法律的挑刺,而是对常识的认知还处在一个白痴状态,是对常识认知的一种鸡蛋里面挑骨头的心态!
如果警察和劫匪正在枪战,你捡到一把手枪将劫匪击毙,算犯罪吗?
如果警察和劫匪正在枪战,你捡到一把手枪将劫匪击毙,算犯罪吗?
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私人不允许非法持有和使用枪枝弹药。捡到了“一把手枪”,只有上邀有关部门,并说明情况。如果捡到又使用了,就有了违法嫌疑,至于如何定罪否?,由有关部门酌情处理。一介平民,不便说三道四。
至于题主说到的用检到手枪将劫匪击毙,有关部门并没有授于你这个权利。你可以协助警察将劫匪擒获或制服,但没有剝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否则就是违法犯罪,而且这个罪名还并不算轻微。因此,假如这种情况出现,请慎重考虑,如何处理?。既协助了人民警察,而又不至于违法犯罪。慎之!慎之!三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玩手枪失手击毙自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玩手枪失手击毙自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