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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年轻女子莫名坠楼,经抢救无效身亡, 你怎么看?
很可惜,生命就那么一次,早早就让它结束了。现代人的典型大忌就是浪费时间和浪费生命,人的一生能做到这两点就是赢家了。既然已发生无可挽回的,就让逝者安息吧,活着的人要把人生活得更有意义、丰富多彩,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谁离不开谁的,且行且珍惜吧!
南宁一职业技校16岁男生深夜坠亡,警方排除刑案, 你怎么看?
如果不是刑事案件,以我这么多年中职学校的工作经历来看,这学生为什么会坠亡估计应该是想爬墙出去,或者情感受挫,又或者就是调皮捣蛋。
说实话我在中职学校当班主任的这五六年的时间里,确实挺让我怀疑人生的。不知道是我遇到的学生是这样还是现在的学生就这样,我先说说我遇到的一些奇葩事吧。
先说捣蛋的,因为我学校宿舍楼比较高,我班学生住的是13楼,因为楼高,所以窗户都是上了钉子拉住只可以开一小半透风用的,有次我班有个学生把窗户钉子翘开了,爬到窗户台坐着,脚伸出去放到空调外机上,真是把我吓出一身冷汗,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心情不好想吹风。这脑子不在线的行为差点把我的职业生涯葬送了,要是出事了就是害人不浅。
千万不要怀疑,这年龄的孩子就是这么不懂事,这类害人害己的事还有不少,这只是其中一个类型。
第二种谈恋爱谈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是的,你没看错就是惊天地泣鬼神。我带过的学生中出过两对情痴,他们痴就算了关键还经常闹小矛盾,次次都要闹的三更半夜吵着回家或者哭的你毫无办法。说实话吧,也是挺可怜他们的家长的,他们的家长一开始肯定是反对他们谈恋爱的,可是要是不让他们谈他们就离家出走,反正闹的他们没办法只能接受他们,可他们偏偏就是分分合合十几次,次次闹的我和家长都身心疲惫,不过这类型的学生其他方面都挺好的,就是别人谈的是情,他们谈的是命。最怕就是这些学生。
第三种就是那些喜欢网恋的。我曾经有个学生微信摇一摇,摇了一个同校幼师专业的女生,网聊的火热,就确定关系了。最后见面了,男的嫌女生不好看就一直躲避她,结果搞的女生要割脉。
这只是我这几年遇到的几个例子,还有很多让你觉得要气的吐血的事情,这几年的经历真的是让我很怀疑人生,不是开玩笑的。有机会再跟大家分享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没签合同、没缴保险,南宁一工人坠亡后家属获赔130万元, 你怎么看?
没有合同,没交保险,南宁一工人家属就获得130万的理赔,我怎么看?
我认为公司应该赔偿,为这家公司点赞,没有让员工家属,在承受失去家人的痛苦时,还要接受心灵上的煎熬。
先说一个例子。
有一家钢管厂,签订销售合同时,外部单位会自己找车来拉钢管,某一天,就有这样的一家外部单位,找了一个本地的车拉钢管,结果在装车现场,司机不小心发生事故,导致身亡了。虽然这个人跟这家钢管厂没有关系,虽然他是受雇于另外一家单位,但钢管厂还是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关怀,给了一部分抚恤金。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人死为大。所以一旦出险伤亡事故,都会积极理赔,安抚家属情绪。这是从情理来说。
有一种责任,叫做雇主责任,指的是雇主所承担的对雇员的责任,包括雇主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无过失行为导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也正是因为不管雇主有没有过失,都要承担责任,所以,大多数企业都会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来转移风险。当然,也有可能因为人员变动太勤,导致有些人名单不能及时变更,出现在被保险人的名单里。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雇主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从法理来说。
至于有没有保险,那是雇主转移风险的单方面行为,可以买保险,也可以不买保险,不买保险就需要雇主承担全部风险。
也许这个工人上有老下有小,正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个人就代表一个家庭,一个人的消失可能会导致一个家庭的不幸福,所以在法理以内的是本分,应该积极理赔,即使不是本分,如果人出事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也应该体恤一下家属。同时,奉劝各位在外打工的人,每一个人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关系当中,如果你是父母的儿女,别人的丈夫或者妻子,孩子们的父母,请为自己配置好保险,医疗险是个医院的,重疾险是给自己的,寿险是给家人的,是一份责任和爱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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