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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近长沙某小区有人投毒,四天毒杀三条狗的事件你怎么看?
该,长沙开福区东风路鸥波港湾楼下都是狗屎,楼道里到处是狗尿,物业贴提醒通知还是一样,要养狗就要对狗负责,狗到处拉尿主人不捡这样的主人一点素质都没有,说不定哪天把业主搞急眼了放几包药把狗都药死!
我是一个喜欢狗的人,坚决不吃狗肉。
但我出社会以后就不养狗了,养狗确实给他人带来太多的困扰。
在城市人口密集的小区,养狗的人很多,我住的小区里面也有很多人养。物业和居委会曾经多少年了,每年都通知,一定要发疫苗,一定要带狗罩,一定要清理粪便。
刚开始大家还是很自觉,但一段时间没有人监督后,部分养狗的人又放任了。最可恨的有几点:
一、半夜三更出来遛狗,有时候灯光弱的地方突然跑出来,吓一跳,我小孩就被吓到过,狗主人还嘻嘻哈哈,没事,我这狗不咬人。去,你和狗心灵相通吗?知道它永远都不会咬人吗?小区里小朋友多,小孩子往往天真的认为狗是好朋友,最容易去逗狗,万一被咬到,后果不堪设想。
二、狗叫扰民。以前同一栋有人养狗,经常半夜后者清晨叫,都被邻居贴过好多次纸条,但一直不知悔改,还大言不惭,你家小孩能保证他不哭?后面社区居委会介入才把狗送走,换了条不叫的狗,而且好像整一栋的人都欠他钱,一年到头摆脸色。
三、不爱卫生。好几次碰到过狗在电梯里撒尿的情况,还在一旁站着呵呵笑,当时我真想揍人。草坪等绿化带狗屎就更不用说了,随身带狗屎铲子的人真的不多。
回到新闻本身,想想当事人得有多大仇恨才去毒狗,一般来说,有纠纷肯定找物业来协商,肯定是沟通不畅或者遭受伤害才出此下策。当然这个方法太极端,容易伤害到其他人或者动物。
我觉得,养狗这事没错,就像每个人都有爱好一样。养狗的人自身素质才是最关键的,人永远不能太自私,你可以走自己爱好,但以不给他人造成困扰为底线。
养狗的朋友,设身处地想一下吧,如果你自己家的孩子被别人家的动物伤害到,你是什么心情。
本人觉得,在公共区域投毒伤狗不对。我不会去做这样的事,但我绝对不同情!爱狗养狗是个人的权利,在你家里,你跟狗同碗吃饭同床睡觉都可以,我甚至会感动,觉得你是真大爱,我佩服你。但是在公共区域,请你也尊重一下别的不喜欢狗的,请你牵好它!它的排泄物请你处理干净,尤其是狗尿!!这样,大家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了,随你了,对吧!被毒死的都是敞养的不牵绳的,所以不值得同情!!!
狗未必是坏狗,但养狗的未必是好人。没有那些不文明养狗行为,又怎么引来别人的报复。谈养狗权利时,养狗者说养狗是我的权利,谈养狗义务时,这些人中很大一部片跑的比狗快。狗有灵性,但狗主未必有人性!
在中国的刑法上,故意毒死别人的牛,怎么处理?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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