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5岁女孩落水自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5岁女孩落水自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消防员紧急自救五步法?
一、安全出口要记牢
为了自身安全,同学们务必留心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及住宅区等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二、火已烧身莫奔跑
如遇火灾,发现身上着火,千万不可奔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应赶快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或跳入水中,让人向身上浇水。
三、临危镇定辨方向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要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
四、简易救护不可少
在火灾中真正烧死的极少,大多数是被烟熏窒息死亡,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人、中毒、窒息等,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可向头部、身上浇水再冲出去。
五、发出信号求援助
当被烟火围困无法逃避时,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
工人称被困电梯5小时“紧急呼救”无人应,破开电梯自救被要求赔偿损失!该赔不?
一般来讲,不必赔偿。
被困电梯,破坏电梯自救,这符合法律上讲的“紧急避险”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要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被困电梯,如果是某人造成的,由那个人赔偿。如果是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就不必赔偿。
当然了,法律上讲,紧急避险人为了
紧急避险,所采取措施应是适当的、不超过必要的限度的、不应造成额外损害的。
题目的描述,没有言及更多情况。
那么从当前的叙述来看,紧急避险人仅仅是“破开电梯”,其行为原因是为了自救,这完全符合紧急避险。至于电梯被破坏,其本因,可能是他人原因或自然原因,因此,是他人或自然原因构成对电梯方的侵权,而紧急避险人损害电梯方的合法权益是被动的、被迫的,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电梯方溯侵权,应该去找起因方而非紧急避险人,紧急避险人作为无辜第三人,不承担紧急避险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类案件的关键就是法律关系必须厘清。“工人被困电梯”,工人作为受害者向电梯方主张赔偿,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与紧急避险发生的民事赔偿责任,这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也就是说,工人破坏电梯自救,依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工人向电梯管理方应主张多少赔偿,那就另算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5岁女孩落水自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5岁女孩落水自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