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太被假警察诈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老太被假警察诈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岸区:年过八旬老人执意向假警察汇款,银行工作人员请来真警察, 你怎么看?
谢邀:
年纪越大越固执,不听劝,在这种情况下,假警察行骗,这老人不听银行工作人员劝说,那只有把真警察找来,帮倒劝解老人,免得老人把钱打给骗子,造成损失!
年纪大的人,是最容易被骗子盯上,老人也最容易被骗,什么儿子被车撞,等钱救命,什么买保健品可以治病,吃了百好千好,可以不用看病,把老人骗得团团转,是啊,人老了也不接受新鲜事物,尤其是听不得儿女们有事,一听到儿女们有事就慌了,所以呀,平常子女们没事要多给父母打电话,多交流,多陪伴,以免老人家上当受骗。
在这里我要给人民的警察点个赞,他们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排忧解难,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哪里有问题哪里就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真是好样的!谢谢你们,辛苦了!!

扶老人被讹报警,警察调查后证明清白,老人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我觉得肯定构成诈骗,如果是我被讹了,证明清白过后,我会反告她,诈骗我,污蔑我,要赔偿我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或者坐牢。
遇到这种事,很多人都会说,是坏人变老了,还是好人变坏了,其实我觉得,坏人就是坏人,坏人不会因为老了就变好,只会倚老卖老。
现在太多的扶老人反被讹的事情发生,本来是做好人好事,结果自己还反倒赔钱,说实话挺让人寒心的,像能够证明清白的还好,关键是那种又没有证人,又没有摄像头的只有自己吃亏。
这种情况杜绝的办法有两个,一,那就是不扶,反正我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扶的,我赔不起。
第二,对于这种老人一定要法律制裁,被讹的人一定要强硬的拿出自己的态度,反告老人,不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为自己只要是清白的就行了,这样只会放纵这些人变本加厉。
对于那些老人如果一旦查清,除了受到法律制裁外,还要登报出来批评,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人做了什么,防止以后别人再去扶她,并且还会影响自己儿女的工作,孙子孙女的学习。
希望能够出条法律制裁这些人,不能让大家因为这些老人而错过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要让大家寒心。
先来看看发生在广东梅州的黄女士扶倒老人被讹案,当时轰动全国。
7月20日19时,黄女士骑单车路过某条路。看见前面有个老头没有扶住摩托车车把,跌坐在马路上。黄女士急忙骑到身旁停下,下来立好单车,好心上前扶起了老头。确认无大碍后欲骑车离开。
谁知好心遭恶报。醉酒老头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扯住黄女士衣,说自己是被她撞倒的,要赔钱。
黄女士再三申明自己没有撞他。可老头一口咬不放。身正不怕影子斜。黄女士无奈报警。
民警过来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就调取了附近监控录像。录像拍得清清楚楚,老头完完全全是自己醉酒扶不住龙头倒地的,黄女士确确实实是好心扶人。
面对确凿证据,老头哑口无言了。民警对其一番严厉批评教育后,老头悻悻离开。
有媒体记者事后采访黄女士时问她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会扶不扶?黄女士毫不犹豫地答:还会做。
此事依我看,首先要肯定黄女士的善良和执着,不愧为巾帼英雄,值得我们学习。其次要谴责这老头无中生有,倒打一耙,嫁祸于人,缺德无聊。最后认为对这老头处理太轻,可以以涉嫌敲诈未遂进行处罚,至少行政拘留三天。窃以为,扶人被讹的事件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是违法代价和成本太轻。成功了,得钱到手,失败了,听几句空话,挨几句批评,不痛不痒,没触及要害,无所谓。因此,个人认为,对一经查实确为故意讹诈他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未成年人除外),一律要以涉嫌敲诈勒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敲诈一元罚十元,如此类推。形成过街老鼠,坚决喊打。如此,此风才不可长矣。
个人意见,不喜勿喷。你有话说写下方。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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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至今,发生了数起见义勇为者,被恩将仇报者讹钱勒索的事件:
2013年12月31日13时,吴伟青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出门,在路上遇到老人周某拄着拐杖走在路中间,骑车超过老人后,发现老人摔倒在路中间,随即停车去扶老人。吴伟青与村民一起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
送医之后,老人诬陷是吴伟青撞倒自己的,并要求他赔偿自己20万,吴伟青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选择抛妻弃子,跳水自杀。在知道吴伟青自杀后, 一位陈女士站了出来,陈女士在照顾那个老大爷的时候,老大爷亲口告诉她:其实并不是吴伟青撞到他的,而是他半身不遂,自己走路抬不起脚摔倒的。老人终于主动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2017年12月3日,江西上饶某中学三位学在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摔倒。他们赶紧上前扶起。结果没想到老太太说:他们把她的拐杖碰掉了,导致她摔伤。从开口要50元医药费,慢慢上涨到要10万元的住院费。还好事发地刚好有个探头,把事情全过程记录了下来,最后,警方对老太太教育了半个小时。
自2006年的彭宇案,法官庭审的一句话:不是你撞倒老人的,你为什么去扶她?!以及其后,引发的老人发生意外,如摔倒,突发疾病,溺水等等,路人或在场人该不该出手相助,一直引发热议。出手又怕被不良老人或亲属反咬一口,把见义勇为者,说成是肇事者,向其索赔。不出手又违背见义勇为,救人危难的传统美德,以及自己的良心。
这就引申出一个急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老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如果恩将仇报,反而诬陷对其救助者,让施救者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也就是讹人讹钱,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该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些都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就是:受伤老人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是不予采信的。如果有意编造事实,敲诈勒索施救者,就不是讹钱那么简单了,而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数额较大,涉嫌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在法庭上编造,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法官,那就属于提供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因此,见义勇为者如果被恩将仇报者讹钱,也就是被敲诈勒索。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向恶人和丑陋的社会风气低头,为社会的风清气正而奋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太被假警察诈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太被假警察诈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