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试戴手镯顾客赔100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试戴手镯顾客赔100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别人戴了自己的玉镯会怎样?
其实,翡翠手镯被别人戴过如果品质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这是没有什么影响,并不需要做什么处理;而因为翡翠手镯被别人戴过有污渍,比如油渍、汗渍、灰尘等等,这些污渍都会在翡翠手镯的表面,接触污渍的翡翠手镯也可能慢慢变色,让整个翡翠手镯失去原有的光泽,这时可以用清水清洗翡翠手镯,清洗完之后用干净的软布擦干翡翠手镯即可。
女子试戴玉手镯取不出求救消防员,对消防员说“砸坏了你们赔”,你怎么看?
看了这个问题,很想说这不是浪费公共资源吗?消防队是你家开的啊?说报就报,说来就来?商家和消费者逻辑我着实也看不明白。

450元钱的手镯儿戴到顾客手上拿不下来,处理方法有很多:
一、折价卖给顾客。顾客试戴说明她有买手镯的意愿,那么就是价位和质量的问题了,如八折、七折、六折、五折……跟顾客谈一下,找一个顾客能接受的价位卖给她。
二、让顾客先戴走,回家能摘下来再送回!人紧张什么的人的手容易肿涨,回家放松了,或许采用一些方法就摘下来。
三、白送给顾客。手镯戴在手上并不会伤害身体,非紧急非重要非危险性事件,何必要惊动消防人员?消防队员到场了,是采用最原始、最笨、损失是最大的方法敲碎,还被顾客威胁要去医院检查,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消防队员为什么要做呢?白送给顾客岂不更省事?难道是看出顾客想敲诈白占便宜?
消防队员出警不应该是出那种不可预见性的危险吗?记得前几年驴友自助旅行特别流行的时候,常常有驴友旅行冒险被困危险地段或在山中迷路报警。消防队、警察出警搜山,甚至出动直升飞机找人。
后来就出规定:驴友迷路之类报警费用都要由个人承担,因为这种危险是他们个人行为造成的,属于可预见危险。浪费了公共资源产生的费用,由他们个人承担。感觉手镯报警事件儿与此异曲同工。
打碎手镯儿店家损失一部分,如果报警后费用自担,店家又损失一部分,你看他会不会报警?你这拿警察当礼拜天儿过呢?对此事的真实性严重怀疑!
做为非专业人士我也知道手镯脱下有两种好方法可以试一试:
一是将戴手镯的手打上肥皂泡,肥皂泡起到润滑的作用,将手放平,另一只手慢慢用力往外拿。
二是将塑料袋套在戴手镯的手上,穿过手镯,手镯在平滑的塑料袋儿外很容易就脱下。
文中完全没有提到这两种外行人都知道的比较实用的脱手镯的方法。找警察,警察是人不是神,术业有专攻,他的对这个行业的钻研程度远不及营业员。
此事件有炒作的嫌疑,对于此类出警应该可以拒绝,实属浪费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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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镯如果出问题,你们负责。砸开后,要带我到医院去拍个片子”。这女顾客可真是一点道理也不讲。也就是消防队员职务在身,不得不做。要是其他个人想帮助她,看到她这个态度,也会兴趣全无。
这个女子防范意识超强,还不忘了沾点便宜。认为消防队员帮助她是应该的,还有额外替她的失误来买单,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要么带着拿不出来,要么就得杂碎,除非女子能练就缩骨神功,否则没有其他办法,这女的心理没点数吗?一心想着用别人的工作来赔偿她自己的损失,实在是个极其好笑的思路。
其实柜台店家也有责任,营业员推销450元的手镯,要求顾客试戴,试戴两次后才成功,这店员可能没什么经验,这么不容易伸进去,就不要勉强,没想过拿不出来的问题吗?
估计也是基于此,店家表示不追究损失,女顾客估计从头到尾都没认为自己哪里不对。
西门观点:对于既要熊掌还坚持不放弃鱼的混账东西,消防员完全可以一走了之,让她自行解决吧!
事件大略:
事件就不再累赘了。这位女顾客看来是脑子进水了。玉镯不是银镯,不弄碎是取不下来的。你那胳膊再金贵也是肉长的,想既不打碎玉镯,还要保障不弄伤你的胳膊,你以为消防员都是神啊?
消防员是来帮助你的,不是来被你戏弄的。消防员说,要取下玉镯,必须将玉镯弄碎,这样做正是为了保护你的胳膊不受伤,不然,将你的胳膊从手腕处弄掉,玉镯不就完美无缺吗?不要担心消防员没有弄掉你胳膊的工具。
‘’砸坏了玉镯你们赔‘’。见过蛮不讲理的,没见过你这么蛮横无理的!你以为消防员是你爹还是你哥?即便你爹你哥是消防员,恐怕也会这么做吧?
‘’砸开后带你去医院拍片子‘’。你也太厉害了吧?即便砸碎了玉镯,弄坏了你的胳膊,也是玉器店的责任,轮不到人家消防员赔,也不该消防员去给你拍片子吧?难道你还想借此机会讹消防员一大笔钱?
这种女人实在让人恶心。我要是消防员,遇到这种女人,好吧,既要保障你那胳膊不受伤,还要保障不弄碎玉镯,请神仙去吧,老子伺候不了!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真的想说奇葩天天有,今年特别多,记得之前刚在问答上回答过一个关于一个女生家里进了两只马蜂,打119让消防员来处理,消防员说教他怎么处理,结果她要投诉消防的事。隐隐觉得她们有可能是亲戚啊。
在这真的想对这位大姐说一句,自己多大脚穿多大的鞋的道理还不懂么,抹了厚厚的护手霜带了两遍才带上,你真的觉得这个东西它是你的尺寸么?在这种情况下摘不下来,求助消防帮忙倒也没问题,但是如果砸碎手镯或者手受伤却要消防员负责,是不是有点过了?这镯子难道是消防员让你试带的?如果想讹人之前是不是先要理智、清醒的想一想在找对象啊?怪不得现在很多人看见大爷大妈摔倒都不敢轻易上去搀扶了,因为现在的人心真的太过险恶了。
最后还想跟这位大姐说一下,我们消防员叔叔的主要工作是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像这种卡手、掏马蜂窝这种小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职责范围。但是在确定没有重大险情且警力有余时,消防也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所以他们并不是你可以随意差遣、恶意讹诈的对象哦!
题主,这是真的么?能不能别这么搞笑啊?
这位大姐精神没毛病吧?
看了相关信息,确定是真的了。哇噻,才450元的手镯,劳师动众,炎热的夏季,玉石界还有比这个更逗比的么?
1、个人认为消防无责,消防就不应该参与救援!活动方与试戴的这位牛人应该支付出警费用。
2、根据报道,活动方与试戴方并未发生纠纷,仅是想把手镯脱下来。在脱手镯这个事上,并非警察的专业服务范畴,所以警察也是滥用权力、滥用公共资源,应该通报批评!
3、讲点专业的,本人玩玉多年,只见过人发胖后脱不下来的,只见过少年时佩戴人长大后脱不下来的。佩戴现场脱不下来的,还真没见过!
4、能戴进去,就一定能弄出来。弄到请消防人员,只能说活动方现场没有专业人士,都是些250!
5、本人不惮于最恶意的揣测:这是一场炒作!因为既便砸了,450元无论是商家还是试戴者,都承受得起!难道砸烂一支手镯都不会(按规矩双方协商一致试戴,既便没想到取不出这个后果,大不了砸烂后一家承担225元)?活动现场的人文明程度真有这么高?
作为炒作,商家是成功的,但浪费社会公共资源是要承担责任的!
这年头,压力大,多点逗比的事,也挺好!
回答完毕。
试戴2万多的手镯取不下来闹到派出所,怪谁,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感谢邀请:试戴2万多的手镯,取不下来,还闹到派出所。怪谁啊!
玉不过手,真正懂行的人其实都知道,一个真正好的,上品的,镯子和翡翠,卖家肯定不会让人轻易试戴的,手上的汗液会影响玉的质量。除非碰到不良商家。但顾客也要有自知之明,你就想买2000元的镯子,但是还想着试试戴2万的镯子,甚至20几万的镯子,商家可能也是摸准了这种心理。你觉得商家的智商不在线吗?我觉得像套路。取不下来:第一,抹护手霜。第二:塑料袋罩手。但前提是要放轻松!不要紧张。越紧张越摘不下来。因此购买翡翠饰品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啊!要是你只是带着试试的心态。就一定要小心套路。看过太多的试玉事件发生。不知是巧合还是套路,反正大家买镯子和玉器首饰的时候要千万小心。
做为一名女性,特别喜欢翡翠,也爱逛玉器店,试戴手镯不象戴穿衣服,里面有很多讲究。
我经常逛的玉器店里有一只标价40万的手镯,颜色水头都太漂亮了,每次去,我都要欣赏很久,但是从没有让营业员取出来细看:无论它多美,我多喜欢,它超出了我的预算,我买不起,隔着柜台欣赏一下就好了,让人家拿出来看,万一失手摔了就麻烦了,就算不失手,汗渍指印等等也会对贵重物品有影响。世间美好的东西那么多,看到了欣赏了,即使无法拥有,也是有缘。
二万多的手镯属于买得起但是也会慎重考虑值不值得下手,大部分人并不具备辨别真假的能力,只要是正规店有鉴定证书,基本都没有问题。如果看到喜欢的,我会让营业员拿出来细看,正规的店,营业员会先铺上一层绒布,然后把玉镯放在绒布上,客人再自己拿起来看,这样做是防上传递过程中没拿好,失手摔了互相推诿扯皮。
拿玉镯的姿势类似于捉泥鱼鳅,是用两指抠住玉镯,以免手滑,或者有人无意碰撞造成意外。可以找营业员借支手电,打光照照有没有细纹裂纹,有的话会影响玉镯的牢固,用手指抠抠看,如果能抠到,表示已经裂到表面,可以毫不犹豫放弃,不然以后稍微一碰就会碎。
如果满意了,想试戴看看效果,要把玉镯放下来,把胳膊伸出去,让营业员帮你试戴,他们比较有经验,能判断出你的手围有多大,能不能带上,一般都会捏捏你的手掌,如果是肉多骨架小,可以戴稍小一点圈口,如果骨架大且硬,硬往上套,就会出现戴上了取不下来的现象。
如查真发现戴上去取不下来的事情,法律如何规定,是分情况的:
一种完全是顾客责任,戴玉镯的时候营业员已经提醒她小了,戴不了,但顾客喜欢玉镯贴手的感觉,偏要戴,那么戴上了太紧,取都取不下来,自然是顾客的责任,自己买下来承担责任。
一种完全是商家责任:顾客不知道自己手围大小,试玉镯时已经感觉戴不进去,不想戴 了,营业员为了完成业务,劝说能戴得上去就取得下来,帮忙硬塞进去的。这是商家责任,要么想法帮顾客取下来,要么自认倒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都有责任,发生戴上去很困难的时候,顾客同意让营业员想法戴上去试试,这就要看看卖方和买方当初是如何协商的。如果双方约定手镯取下后要退还商品,手镯的所有权就没有发生转移,只是买方代为保管,应该由买方出具一定金额的押金,并由卖方开收据,待手镯取下来后再返还手镯,并退还押金。
这个说法很拗口,其实就是,在戴玉镯之前,如果顾客只是说戴上试试,没有明确说要不要,这只玉镯就还是商家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顾客交付一定押金,算代为保管,卖方开收据,待手镯取下来后再返还手镯,并退还押金。如果顾客比较喜欢玉镯,试戴之前说只要戴得上,就买下来,那么还是顾客出钱买下。但是顾客说只要戴得上就买下来,约定俗成包含了戴得上还要取得下来,所以商家也要负一定责任,不能原价卖给顾客。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民事纠纷大多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试戴手镯顾客赔100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试戴手镯顾客赔100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