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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20年了可以报案吗?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
农夫方夏耘,安坐吾敢食。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鸣笙起秋风,置酒飞冬雪。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秋月扬明晖,冬岭秀寒松。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失踪了二十多天的李某,现如今已经被证明死亡,如何看待?
李某月失联二十几天后,云南勐海警方证实其被害,作案凶手是其男友和两名江苏籍二十出头的男子。因为警方未公布详细案情,我不乱猜凶手作案动机,下面谈谈女性如果提高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近一段时间媒体关注的几起女性失联事件的共性是,近亲属在她们失联前不清楚活动轨迹,警方刑事侦查时发现她们生前最后轨迹。因为女性与近亲属联系不紧密,出行时不告诉近亲属目的,给阴险狠毒的女友或丈夫提供蓄谋杀人机会。
如果李某月每天晚上睡觉前与父母微信视频聊天,前往勐海之前或途中告知自己父母,父母了解一下前往勐海的原因,勐海是否有可靠的人接送,接送人是谁,她在勐海遇见两名杀手时拍个小视频发给自己父母。两名歹徒诱拐她前往郊外树林时,李某月告诉他们:“自己拍两个人视频发给父母了,请父母放心,在勐海有两个江苏老乡照顾自己。”两名歹徒听后要考虑暴露风险,极有可能打消本次作案念头。
李某月遇害一案警示单身出行女性,出门时一定要把路线和原因告诉几个值得自己信任的人,不给歹徒提供谋杀机会。以前我在陕甘宁地区出差,经常雇佣个体货车运输货物,有时要日夜押车。自己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货物价值十几万元,每次雇车前自己拍摄司机全身像、证件和车辆外观照片,通过彩信发给值得信赖的人,货车司机即使有图财之心也不敢轻举妄动,自己在西北地区独拉独往十几年安全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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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二十多天的李某月,八月四日勐海县公安局案情通报证实,也被杀害。犯罪嫌疑人是她的同居男友洪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光、曹某新在南京合谋。由张某光、曹某新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到城郊外山林杀死并埋尸。
8月3日,云南南京两地警方联手在南京将犯罪嫌疑人洪某、张某光、曹某新三人全部抓捕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今天,笔者又从李某月的父亲的视频中得到证实,洪某是官二代,其父亲是南京司法系统的一名领导。李某月的父亲对媒体发声:只希望法律公正公平审判,因为自己是6月份才知道女儿恋爱情况的,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只能相信法律。
由此分析,洪某有预谋杀害李某月应该是情杀,而且是雇凶杀人。作案原因是李某月在与洪某同居期间经常发生激烈争吵,发现洪某非意中之人,决定爱情止损,独自逃离出来。7月8日晚的激烈争吵应该李某月下了最后通碟。惹得洪某颜面扫光,恼羞成怒,于是趁李某月去云南散心时,设下圈套,坐镇南京,决胜千里,终于阴谋得逞,如愿以偿。
那洪某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那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得不到的,哪怕毁掉,也不能让别人得到。自恃是官二代,认为有的是门道关系,有的是铁哥们,只要做得天衣无缝,是不会出事的。
唯我独尊的性格,自以为是的自信,凶残歹毒的魔心,诡计多端的手段,目空一切的眼光,使洪某铤而走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洪某万万没料到,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李某月可以安息了。她的客死异乡、埋尸荒野的悲惨结局,深刻地警示着那些情窦正开的女孩:交友一定要找对人,看准人;恋爱时千万不能智商为零;更不可在没有合法手续时就欣然解带,未婚同居。如果已经错了,那你得闭一只眼睛享受,睁一只眼睛防范,没发现问题,赶紧补齐手续,发现端倪,赶快巧妙跑路。如此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驶得万年船,留得青山在,何然没柴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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