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每户发5万受灾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每户发5万受灾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受灾补贴标准?
紧急转移安置项目:按紧急转移人口数和相应的标准。其中:台风灾害人均90元,其他灾害人均230元。
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按照受灾地区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数和生活救助标准。其中:省启动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救助,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其中,省启动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
旱灾救助项目: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
1、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家属抚慰:每人2万元;
2、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每人300元(其中转移到避灾安置点、政府已给予生活保障的群众,300元补助可直接用于补充购置避灾安置点的救灾物资储备);
3、需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每人每天20元,期限3个月;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每户2万元;
5、一般损坏房屋户:每户2000元。
农村受灾怎么报补贴?
农村自然灾害赔偿没有固定的标准,经过灾情的报告、评估和核定程序后,在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 困难时政府会给予专项补助。
根据《关于规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管理的通知》规定:
中央救灾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在安排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中央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是新灾救济资金,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抢救、转移安置,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临时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以及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二是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用于补助春荒(3月至5月、一季作物区为3月-7月)和冬令(12月至下年2月底)期间的灾民口粮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济;三是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资金,用于民政部、财政部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当地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方政府通过自身努力确实难以解决时,中央可予以适当补助。中央救灾资金应由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同时省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向民政部、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新灾救济资金申请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数量、因灾倒塌房屋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数量、需治病救济人口数量、损坏房屋数量,地方各级政府已投入和计划安排的新灾救济资金数量。
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申请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农作物受灾情况、因灾减产粮食数量、缺粮人口数量、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口数量、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数量、需治病救济人口数量,地方各级政府计划安排的救济资金数量。
紧急情况下,省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可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背景、灾区损失情况、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数量以及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的理由和数量。
一般农民呢会将自己受灾情况报给自己所属的管辖村里,村里会根据你报的灾情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之后会报于上级部门儿进行备案,同时村里留有档案记录信息。
上级部门儿会以镇、县为单位,将所有受灾档案报与省级农业部门,省级部门会向中央作请示,然后进行相关灾情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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