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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患冲突,高某被罚款200元,你怎么看这件事?
看了这个消息,不知该说什么好,以往医患纠纷都是患者或家属打医护,这次竟是医生打家属,患者家属有伤,虽是轻微伤,但仍是抺不掉的,因此医生王某被拘留3日。而患者家属高某因扰乱医院秩序被罚款200元,看起来是双方都打了板子,谁轻谁重,很难分辨。不过,法律的功能就是这样,已经证实了两者的行为不可取。让我看来,高某的过错要大一些,未经允许私闯妇产科诊室,怎么说也是不对的。假如是医生制止高某的行为,高某自行退出,还会发生什么争执?所以事情的争端是高某挑起的。请大家看警情通报:

事过后,该院妇产科还有短暂的停诊,可见该院的医护人员对高某的做法还是很不满的,一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一个引发事件的人只罚了200元,闹事的成本太低了,不足于威攝这些人。至于医生,还是不要把自己搭进去,虽快意,但不值。
日前发生在深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一起医患纠纷有了新进展。4月15日夜,深圳福田警方发布案情通报,打人医生王某被行政拘留3日,另一当事人高某(患者亲属)被罚款200元。
根据警方的案情通报:3月15日上午,高某陪同其女友前往港大医院妇科就诊。高某因女友进入诊室后依然听到分诊台叫号,遂进入女友所在诊室询问情况,沟通中与医生王某起争执,高某对王某进行拍摄,引发两人口角,后高某意欲离开,王某阻拦并争夺高某手机阻止其拍摄。冲突过程中,王某击打高某,致高某颈部和面部受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双方均报警。
经全面调查取证,王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承认。警方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角度上,对该案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始终无法和解,综合全案事实和违法情节,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行政拘留三日;高某进入妇科诊疗区,在向医生询问病情时发生争执,并使用手机拍摄医生,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高某罚款二百元。
综上所述,几个关键点值得关注——
一、事件起源与高某描述不符。
根据之前南方都市报报道,高先生在采访中表示,“诊室外的提示器叫到他女朋友的号后,其女友进入诊室就诊。但随后有护士大声喊某某过了号,其中就有他女朋友的名字。为了搞清楚情况,他前去分诊台进行询问。在分诊台护士的建议下,他前去询问医生具体情况,诊室号也是护士告诉他的。高先生表示,在进入诊室敲了门,确认没有其他女性患者后再进入。进入诊室的过程中,他没有受到任何人阻拦”。警方的权威通报里并不是这么回事,真实情况是“高某因女友进入诊室后依然听到分诊台叫号,遂进入女友所在诊室询问情况”。在银行、税所等办事或医院看病,人到柜台(诊室)了,分诊台仍在叫号有“时间差”,属于正常。该事件的起源与工作疏漏或患者错过的“过号”没有关系,仅为重复“叫号”,性质简单,在护士导诊台咨询就可以搞清楚。至于高某自称“护士建议其找医生”、“敲门确认里面没有女患者”、“医生没有阻拦其进入诊室”,这些不说了,明白人自己分析。
二、医生王某确实打了高某。
王某打高某的起因是言语不和,高某在诊室内拍照,抢夺手机时情绪失控,由拉扯变为击打。王某本应通知医院保安前来处理,怎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够冷静。这一点,要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再有此事,让保安“请”他出去。
三、对于拘留3日和罚款200元的“数字”。
各位看客,不妨将自己角色扮演,二选一,结果是拘留3日和罚款200元,你选哪一个?
四、尽管王某是医务人员身份,但显然,这是一起民事纠纷。
高某可以对王某提出高额索赔的法律诉讼,但对医院进行索赔,这动机就只能呵呵二声。如果这都能成功,医院就别开了,官司比法院受理的还多。医院扫地的骂你一句、瞥你一眼,都能状告医院索赔30万。
五、港大深圳医院妇科短暂停诊不可取。
4月13日,港大医院妇科因此事短暂停诊,医护人员不够冷静,需加强医德建设。对此事有意见,可以集体签名上书医院、卫生主管部门,“罢工”是下下策。
六、对于这件事,不妨想想“如果”。
如果高某在诊室拍摄,被室内其他女性患者以侵犯隐私为由告上法庭,索赔巨款;如果医生王某叫来保安,保安与高某拉扯中发生打斗,双方都有受伤;如果高某以一敌三,医生王某受轻微伤,高某无恙……结局又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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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感上来说,我也很想上去扇这个无赖的高某人几巴掌。此人闯入妇科诊室无理取闹、手机乱拍不顾妇科诊室规章、侵犯医生肖像权、百般劝阻仍不依不饶,终于激怒了医生,挨了几下,但看着点伤痕,这个大个子的高某更加有恃无恐,居然威胁医院开除医生、向医院索赔30万,真是狮子大开口。
不过,作为医生职业,我也知道,我们应该以专业的职业素养来平静对待患者和家属的种种奇葩行为,因为我们是医生。我们穿着白大褂,言行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我们读了那么多书,就是为了能心平气和的跟无赖讲话。
此事也反映了医患之间的互信度非常低,会因为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而一触即发。警方既往对于医患冲突处置时的慢一拍或者不作为,潜在的积攒在临床医生的内心,在医患冲突发生时,医生赤膊上阵了,不再寄希望于警方能维持公道和秩序。
这不是一个好的倾向,作为医院管理者和主管部门,需要对临床医生面对的执业环境压力做一些疏导,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200人情况未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香港200人情况未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