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险遭货车碾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老人险遭货车碾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一大货车冲过马路发生侧翻,三位老人当场被碾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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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1月下午13时23分许,一辆大货车在转弯时,加速冲向了正在路边行走的三位老人,也就是3秒的时间,大货车发生侧翻,将这3人碾压在车下,一名在路边坐着的行人也被压在了车底下,瞬间惨剧发生,这事就发生在重庆江津区的一个丁字路口,目前,被轧压的这4人生死不明,从现场监控来看,凶多吉少。
从监控画面看,大货车拐弯时并没有减速行驶,直冲行人而去,老人根本没有躲闪和逃跑的时间,大货车冲过马路,驶入人行道,如果是年轻人,发现大货车拐弯时行驶有异常,要能够及时躲闪,也许还能避免一劫,可他们是老年人,腿脚不灵便,几秒钟的时间,根本躲不掉,不容她们多想,瞬间就被大货车碾压。
从监控画面看,大货车违章驾驶,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车祸猛如虎,行人必须加小心,走路一定要靠最里侧,以防不测!

视频资料来自网络。
【货车失控引发惨烈事故】事发6月21下午,重庆江津区一丁字路口,一辆红色大货车在左转弯期间失控侧翻,将四名路人压在车下,后虽经相关部门奋力抢救,但其中三人当场死亡,另外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车速过快、反应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从事故现场视频回放来看,这辆红色大货车在接近丁字路口前并没有任何减速的迹象,而当车辆进入路口后,驾驶员应该是反应过来了想要转弯,但是无奈车速太快再加上车辆满载货物,急打方向后在巨大重力作用下发生侧翻,最终将4名路人压在车下,还撞坏了路边店铺。
【车祸猛于虎,驾驶员不可疲劳驾驶】这起事故从现场情况来看,估计是驾驶员走神了或者是疲劳驾驶,根本没有注意到前方是丁字路口,一直保持较高车速行驶,结果到了跟前才发现没有直行路了然后才去紧急转向和制动措施,但毕竟大货车自重大、重心高、刹车距离长,最终还是未能避免悲剧发生。
所以说,大车驾驶员一定要注意休息,在行驶不熟悉路段时控制速度,尤其是没有红绿灯、警示标志的路口,一定要先减速观察再择机行驶转弯。
综上所述,事故教训是惨痛的,但即便是这样每天还会发生着各种交通事故,这一次事故中行人和路人太无辜了,所以说如何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非常重要,也希望看到这则新闻的大车司机朋友们能够放慢速度,确保安全吧。
老人过马路先后遭三车撞击碾压死亡,责任该如何划分?
看到这样的事情,第一印象就是:惨!
办案多年,也碰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有的被害人是被第一辆车撞过之后,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却被第二辆车撞死了;也有的被害人被第一辆车当场就撞死了,又遭到第二辆车的撞击、碾压……等等,现实中什么样的情况都有。
就像本案中,有一老人过马路时,被三辆车先后连环相撞、碾压造成死亡。那么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首先,我认为应当划分行人与车方的责任,看看该过马路的老人(行人)是不是违反交通法规,有没有责任?如果说行人有责任,那么去掉老人的责任之后,其他三辆车再分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行人没有责任,那么其他三辆车就应当分担全部责任。
其次,再看看三辆车到底是哪个车的责任大,也就是说致死老人的到底是哪一辆车的行为造成的?该车有无违章行为?三辆车中必有一辆车是造成老人死亡的最主要的肇事车。这都要调当时的路面监控,或者是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并且还需要鉴定部门作出必要的法医鉴定,以认定老人的死与哪一辆车有直接因果关系。
哪一辆车是致死老人的车辆,那么该车就应当相应的多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两辆车的责任就相应的小一点。
再次,如果查不清三辆车到底是哪一个车应负主要责任?我们认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和责任推定原则:三辆车共负同等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过马路一定要注意安全;司机开车一定要礼让行人。造成事故后,一定要积极主动赔偿,妥善处理事务。
一、事发经过
据西充县交警大队事后通报称,当天7时20分许,交警部门接到警情称,国道212线1034Km+500m(凤鸣镇佛归寺村)附近,一辆黑色小型车辆撞倒一行人,行人可能已经死亡,该车已经逃逸,因天色太暗,没有看清车型和车号。
民警随后赶到事故现场,发现受害者已无生命体征,身上有多条被轮胎碾压的血迹,身旁有肇事车遗留的保险杠碎片和后视镜。一辆车牌号为川RUK7**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邓某某来到现场,称自己撞人后逃逸。
不过,就在民警正在勘察事故现场时,再次接到西充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电话报警,称一辆车号为川RSA7**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凤鸣镇佛归寺村附近,对一名倒地的行人碾压后,已经逃逸到中岭乡附近。与此同时,还有一条消息令人唏嘘——报警人乘坐的川RQY78**小车,也有可能对该行人进行过碾压,且正在返回现场的途中。民警当即电话通知客车回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二、该案的关键事实在于,究竟是第几次撞击造成老人死亡
该案的关键点在于,事发时先后有三辆车对老人进行了碾压撞击,当然第一次撞击是最严重的,直接威慑到老人生命的同时也是导致事后两辆车继续对老人进行碾压最终导致死亡的后果发生。
那么结合本案来看,可能的情形如下:
第一种:第一次撞击后老人便死亡
这种情况下,老人第一次被撞击后,肇事司机逃逸并且导致受害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话,那么直接构成交通肇事罪,毋庸置疑。
那么后两辆车的碾压行为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结合案发时天色太暗的情况,可能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第一次撞击后老人尚未死亡,但是第二次碾压导致老人死亡。
这种情况下,第一次撞击后肇事司机明知道路上车辆来往较多仍然逃逸导致被害人未能及时得到救治及避免二次伤害,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那么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了,其主观间接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第二辆车最终导致老人死亡的后果,发生自然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考虑到天色太暗及老人系受到第一次撞击后及第二次碾压共同导致其死亡的后果,可以考虑对第二次的司机从轻处罚。
第三辆车可能也就无责。
第三种:第一次撞击后老人尚未死亡,第二次碾压也未导致老人死亡,但是第三次碾压导致老人死亡的后果。
那么此种情况下,第一辆车仍然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第二辆车可能并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三辆车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上均为笔者个人观点,难免会有遗漏,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险遭货车碾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险遭货车碾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