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职证明需新公司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离职证明需新公司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离职证明必须要提供下家公司名称?这合理吗?
您好。
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若因此对您造成损害的,您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离职证明必须要最后一家的吗?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离职证明必须写下一家单位,离职证明写下一家单位也不合常理,毕竟下一家单位是未来才出现,现在不能去证明未来未知的事情。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属于法定义务。
新单位必须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吗?
肯定要啊!
离职证明,是用来证明你和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终止雇佣关系。
一般情况下,要入职一家新公司和单位,都需要出示上一家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以为新公司不希望自己的员工和原来的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子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离职证明直接影响了你下一份工作,你说需不需要?
离职证明需要法人签字吗?
不需要,只要求公司开具,有公司盖章就可以了!
法人不一定在离职证明上签字,因为离职证明是公司行为,是不是法人签字不重要!
很多时候都是人力资源根据公司领导要求,把纸质文件发给员工,然后一走了之!不会对离职证明有什么巨大的重视。
离职后去新公司,需要用到上个公司离职证明的吗?
如果你交过社保,那么在社保中心就可以查到你的记录,这样对公司就是欺骗,公司可以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在上家单位都没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交社保,只是在试用期双方有一方觉得不合适的,那么可以以上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去新公司。《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职证明需新公司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职证明需新公司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