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毒死9条狗获刑4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毒死9条狗获刑4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名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六只宠物狗并获刑三年,对此你怎么看?
判的好!支持法院判决!
这一判决是在告诫那些因不喜欢狗的人在公共场合中投放毒物,还有网络平台中不尊重生命公然教唆人类投毒,教唆人类犯罪的心里阴暗,灵魂扭曲的不法分子一个警告:
国法是不容忽视的!
正义是永存的!
生命面前众生平等!
男子在公共场所投毒,这就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他以为是他家里,想怎么投毒就怎么投毒)。
这次是被六条宠物狗误食,如果是六个小孩误食的话,恐怕此男子死六次都不足以平民愤!
做人务必善良,做人必须要有道德底线!做人必须要尊守社会公德,做人不能太过极端,做人不能太过狠毒,做人不能太过自私,做人不能没有测隐心和同情心。否则天理难容!
真心希望通过这件案倒,养狗人文明养狗,遛狗带牵绳,养狗养终老,不要随意遗弃,这是对你家狗的负责任,也是对人类的负责任。
不喜欢狗的人,乘早打消毒狗邪念,不要抱侥幸心理,如果执迷不悟,一旦有了命案,等待你的将会是威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的宣判!
谢邀!
男子邹某因曾被儿子家居住的小区的小狗咬过,便用氟乙酸类鼠药浸泡制成毒鸡肝,投放于小区草坪,不料小区5名业主饲养的六只宠物犬误食毒鸡肝死亡。经法院一审判定:邹某被认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查,邹某原意是想毒死儿子小区曾咬过自己的流浪狗,结果毒死的是另外6只价值不菲的宠物狗。针对三年刑期的判决,很多反对养狗的人士愤愤不平:狗比人高贵?狗主任由宠物狗随地拉屎不处理,这样的行为就不判刑吗?狗咬人不管,人杀狗却抓人坐牢?如此维护狗的尊严权力难道不是损害了人的尊严和权力?照此类比不知道肉联厂的人是不是也应该判刑?等等
其实,此案客观冷静地看,尽管邹某目的是想毒死流浪狗,其投放的老鼠药毒性也不是特别大,但是他没有考虑到投放毒鸡肝可能被人(比如小孩)捡起来吃或是被毒死的狗还有可能被人吃的严重后果;并且毒物投向的草坪属于属于业主集体共有的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的公共场所,足以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侵犯和威胁,所以法院认定邹某基于自身喜恶,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并无不妥。
但是,个人以为,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系初犯、偶犯,其认罪态度较好,完全可以从轻处罚。再者,被告人并无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本案应认定其为罪行较轻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甚至施以缓刑似乎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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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就来:
一名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六条宠物狗并获刑三年,对此你怎么看?
这名邹姓男子在儿子家被狗咬过,所以他把鸡肝用鼠药漫泡过后投放到小区草坪上,毒死了5户居民6条宠物狗,是的,他是被狗咬过,那应该是打被碗说碗,打破碟说碟,二码事,谁的狗咬他就找谁,何必胡子眉毛一起抓?一只狗咬你,其余五只狗都该死?这是他做得不对头,判刑活该,其实物权法还有规定,不能被坏别人的私有财产,狗也属于私有财产,你让人家私有财产受到损失还要给予赔偿,现在法院判他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有人又会问,狗咬死了人该判什么罪?孩子年龄小犯了罪是大人监管不力,大人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狗呢?狗主人没尽到责任管好狗,那也是狗主人的责任,这种说法不错吧?各负其责,现在是爱狗的,恨狗的,见面谈起狗就互相掐,有必要吗?都心平气和一点,以平常心对待,何必搞得箭拔弩张,象八辈子的仇人?
谢邀!男子在小区投放毒鸡肝,毒死了六只宠物狗并获刑三年。宠物狗死就死吧,为啥还要给人判刑三年呢?这位男子有点冤枉。六只宠物狗的主人是咋看管他们家的宠物狗的你的宠物狗既然那么值钱你为什么不管好还让狗在外面乱吃东西,投毒鸡肝的人他又没有专门把毒鸡肝放到你狗的食盆里,凭什么要给此人判刑。
不知道法院以什么作为依据判决的?任何事情都有因果关系(除了反社会反人类之外)的,现在社会是养狗现象日益严重,城市里大量的宠物狗占用了有限的公共空间,狗只在路上行走时,一般人看见都会避让,这种避让的是心理上的(恐惧),至于狗主说的我的狗不咬人道理上根本说不过去,无论什么狗只在特殊的情况都会对其他人进行攻击的,所以当一般人遇到狗只都会避让,这里就出现本末倒置的行为了,城市道路的建设是让车辆与行人行走的,而不是狗只的道路,而且现在道路上有多少狗主人会在遇到行人时主动牵走狗只让路于人?更何况基本上狗只外出时很少有带口罩,加上牵狗绳的狗主,其他的什么随地拉屎拉尿等更加是到处都是,至于狗只咬人时有发生,但是当受害者对狗主人追讨责任时,法律上又有多少对狗主人作出法律制裁?难道只限于赔偿(有钱就行,除非咬死了人)?这里各种处理方法不就是轻人重狗,人权比不上狗权的表现,如果处理方法更加合理合法,谁又会下药?生活空间是大家的,当所有狗主人都尊重别人的生活空间时,对立才不会出现,而法治才是重中之重,而不是依靠自律。
深圳某小区有人投毒害死9条狗,对这种毒死宠物的行为你支持吗?
支持!问问这些养狗的人家,是不是太有钱又太空虚了,所以要养狗过日?你养狗扰民让邻居憎恶、惊怕、讨厌,你知道吗?所以人家才会去毒杀你的狗。你有钱就捐助穷人,你空虚就去做义工去旅游!
在小区里投毒杀狗是一种侵权行为,严重意义上讲是是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如果价值超过了1500元,肯定要构成犯罪的,嗯,在这种情况下呢,我们不会支持任何人以毒杀的方式,去反对人们养狗,绝对不能支持。这是一种故意侵权行为,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如果价值超过了一定的数额就要构成犯罪。在这里我也要说一下那些养狗的人是否考虑一下那些不养狗人的感受。我最近到了北京长春鞍山等一些城市,在这些城市当中,我确确实实感到了养狗对环境的破坏,到处都能见到狗屎。特别是现在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情况下,很多人一大早晨就出去遛狗,不仅在家门口遛,还要在小区院里遛,甚至还要到马路上去遛狗。不管人多人少,他都要带着狗走。我有一次乘车到长春,因为是几个人拼车,其中有一个女孩就抱着一只狗在车上。还有一次在重庆,有一个人把狗领到了饭店里。像这种情况,养狗人士确实是不顾及他人感受的。也希望养狗人注意一些,少妨碍他人,以免造成冲突和误会。
投毒的行为肯定不能支持,还需要严惩,但小区养狗是很多地方禁止的,需要物业加强管理,小区居民自觉遵守。
为什么会投毒?为什么死的都是狗? 为什么还有人支持这种行为?
这就说明大家对小区养狗或者不按规定养狗的行为是反感的,反对的,甚至是憎恨的。但是却因为不能从正规的渠道解决这件事,所以才出此下策,用这种触目惊心的死亡,给这些人以警告,从而达到规范饲养或者不再饲养的目的!
有人支持这种“义举”,那是因为也给他们出了一口恶气。但不可否认,狗伤人违法,这种投毒的也属违法。
九条狗的价值如果超过了5000元,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说狗命不值钱,但狗主人可不这么想,他们会把当时买狗的金钱与截止目前饲养所花费的金钱加在一起,我就见过一条普通的拉布拉多赔了两万二的。再把其他的宠物毒死了,也是麻烦事!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少有人吃掉在地上的东西,但谁又能保证一个意外都不会发生?如果发生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
但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为了营造舒适安宁的居住关键,规范养狗,文明养狗!
七旬老人老伴患心脏病被犬影响休息,毒杀小区15条狗被判刑?
其实这个问题不该邀请钓鱼领域的我来回答!因为之所以选择钓鱼领域就是规避这些问题!
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必然会创造出一系列的问题!在去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创造出十个新的问题,以此类推无穷无尽!越来越具体的问题就越来越多!
原来人口没有这么密集,形成了很多的不便!到现在人口集中,人口增长!必然会有新的问题的出现!
个人的诉求不同,必然会引发各种矛盾!
人口集中以后养犬行为就是一个问题,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这就是一个矛盾!
按理来说,以人为本的优先应该是有,但是没有明文规定的禁止养犬也是人家养犬人的自由!
所以说呢,毒杀犬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而且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个人认为这个判罚是公正的!
当然我只代表我自己!
还有就是法律规定的问题或者条例是不以当事人的年纪为标准的,除非有特别补充条款!
那么我就认为法律不是摸稀泥!
违法必究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合情合理的做法!
这个问题我个人很赞同!
投毒毒死狗的法律责任?
回答如下:投毒毒死狗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被认定为故意犯罪,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因过失造成,则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小区里有人讨厌狗狗,投毒致数十条狗狗死亡,这些都不用负责吗?
问题:小区里有人讨厌狗狗,投毒致数十条狗狗死亡,这些都不用负责任吗?
首先感谢题主信任我邀请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我是爱宠人士小佩。看见你这个问题我很气愤,狗狗有什么错妨碍谁了遭受如此的噩运。那些讨厌狗狗的人投毒的行为应该收到良心道德的谴责。
现在国家已经开始准备立法猫狗宠物作为人类的伴侣动物已经从家畜家禽中分离出来了。以后在我国吃猫狗的人虐待猫狗的人需要负责任。
狗狗和我们人类共同生活了几千年了。养狗还能治疗抑郁症,狗狗是我们人类的伴侣动物,狗狗的生命我们人类不能随意的践踏。讨厌狗狗投毒致数十条狗狗的人已经不是道理问题了,我希望查出来以后严惩不贷。狗狗那么可爱,就算你不喜欢狗狗请不要随意践踏狗狗的生命权。我们人类没有权利去剥夺狗狗的生命权。
我对该问题的总结如下:讨厌狗狗投毒致狗狗死亡的人必须要受到严惩。现在国家已经准备开始为保护狗狗猫猫立法了。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记得关注收藏一下!
既然来了就点个关注吧!
小区里面的狗被毒死,应该从两方面说,一方面遛狗没有栓绳,狗没有戴口罩。狗的大小便破坏了环境,影响到他人。养狗人的快乐是建立在不喜欢狗的人的烦恼,恐惧之上的!养狗人的快乐是建立在对环境和公共卫生的破坏之上的。养狗人的快乐是建立在保洁员的辛苦和劳累之上的!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烦恼,恐惧,辛苦,劳累之上,还恬不知耻的标榜自己有爱心,说白了这些养狗人连起码的道德都没有!在社会生活里,最底线的行为标准,就是你的行为,爱好,不影响别人!养狗可以满足爱狗人士的精神需求甚至肉体需求,无可厚非!但!你们放到室外影响别人就是你的错了!因为还有很多人不喜欢狗,甚至是怕狗。就像有人喜欢吃榴莲,你可以在家里吃,是你的自由,没问题。但!你拿到公共场所,地铁,高铁,飞机上吃就会影响不喜欢榴莲的人,在较为封闭的公共场所吃榴莲就是一种道德低下的表现!甚至会被处罚!好的爱狗人士说我们要像西方文明学习,与西方文明接轨,我们一起看看西方的养犬法律法规:
西方饲养宠物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根据个人的居住条件,收入情况 ,有无犯罪前科不良记录,等等,等等,政府审批后方可养犬。未经审批擅自养犬的除没收犬只外罚款五千欧元。
第二 在欧美国家,养犬人必须接受严格的学习培训(各种饲养宠物的法律法规和饲养方法)考试 合格后,拿到养犬资格证书 才可以养狗。其考试难度超过考驾照!之后犬只主人带犬只去专业宠物医院给犬只做体检,打防疫针,安装芯片,最后发给犬只饲养证。
第三 西方规定养犬人必须每年要购买100万欧元的犬只伤害强制险!(费用大约是两千欧元)用于赔偿受到损害的被害人。西方还规定,凡饲养犬只造成伤害他人的,必须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欧美国家规定犬只在室外公共场所大小便需要缴纳一千欧元的环境污染费,犬只惊吓到他人,要赔偿他人精神损失费,如果是孩子受到惊吓,精神损失费在一万欧元起步。在欧美犬只吠叫扰民有《三吠原则》要赔偿被打扰人每人两千美元。欧美国家对流浪狗也有规定,流浪狗必须收容!收容后两周没有人认领既可安乐死。等等,等等,欧美国家制定了一整套完美的法律法规,违法饲养犬只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这些我们必须学习!旅居欧美的中国人几乎没有敢养狗的。
负责如果你有实力的证据。绝对能让他负法律责任。毕竟除了狗,如果小孩玩耍吃了也很危险。真的爱狗人士和家的爱狗人士很明显。假的爱狗人土爱狗不离口。就像哪个富二代。天天说自己是富二代的都低调。那些天天爱的人是不离口的,看见别人虐待狗狗,就会一顿吐槽,然后把狗丢了,让他死在自己的怀里,好几千好几万只狗。真正的爱狗人士不会天天爱口不离口。也不会让他掉一根毛。
十几条说明养狗的占极少数,是爱狗人士害了他们的狗,应为爱狗人士不顾广大人民的的利益,没有公德又没人管理这是被逼无奈采取的方法,如果你出门遛狗栓绳,不在草丛里大小便带嘴罩能死?是那些爱狗人士害了他们的伴侣,为他们污染环境,没有公德为他们所谓的文明付出的代价,小草也是有生命的你们让狗在那里大小便使小草失去生命不残忍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毒死9条狗获刑4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毒死9条狗获刑4年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