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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对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全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怎么查?
一般人是不可以查询的,只有委托律师去查询。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享有调查权。但在落实上还存在着不统一、不一致的问题,比如到派出所查询常住人口的户籍信息和流动人口的户籍信息。
有的派出所不给查询,有的派出所要求要到其户籍地查询,有的不能查询外地户籍的信息,比如婚姻登记信息。
目前只能查询本市本区的,外地的需要到外地查询,比如,工商登记信息,各区县的只能到各区县查询。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了律师有权调取当事人的户口信息。
一、律师调取户籍信息所需要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的,凭律师事务所注明委派律师姓名、查询事由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介绍信、当事人《委托协议书》和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和复印件、律师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律师调取户籍信息无地域限制
户籍接待室负责受理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受理对象不受地域限制。
三、查询的内容范围:
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可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等内容。
四、信息的提供方式
人口信息查询结果:
(1)口头告知;
(2)以纸质形式对外提供。
可以到公安局的人口信息登记处或者所在地的派出所都可以查到。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5个月以上,也包括流动人口在所在的城市居住就称常住人口。常住人口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但是常年在外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算家庭常住人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请在日中国公民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请在日中国公民登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