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看教程做手术致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看教程做手术致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近日张家口宣化4岁女童因舌下腺囊肿手术后死亡,死亡原因是什么?
具体的医学死亡原因,目前还没有定论。
但是从官方报到的情况来看,医院毫无疑问是有自己的问题。
一是医德的问题,不管是主刀大夫还是主治医生,都收了红包。而且这件事情被报道出来后,官方的处理轻描淡写,引起了大家的吐槽。
二是医术的问题。虽然说任何一个小手术都有可能有一定的风险。这就和你吃个饭就有可能被噎死的道理是一样的。拿这种极小的风险来支持这个小手术,造成病人死亡的合理性,无疑是有点让人笑掉大牙。而且,有点欺负人的意思。看来在各种医疗纠纷中,病人真的是太弱太弱的弱方。
看看网上对于这个医院医术方面的吐槽,是真是假,好好看看网友的讲述,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综上所述,这件事情上医疗单位和相关医务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管医疗鉴定的结果如何,他们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实话实说,是个明白人都能看出来。如果是支持医院和医生辛苦的,跟我讲的不是一回事儿,不要把这些混淆在一起,可以另写文章讲述。
4岁小女孩因为一起小手术而于儿童节殒命,看到这则新闻时内心无比沉痛。由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尚未对外公布,小女孩的死因到底是什么还未可知,但是对于目前已经曝光出来的医生收红包和患者家属因大闹医院而被拘留说说自己的观点。

还原事情的经过
5月29日,孩子的妈妈发现小孩舌头下面起了一个水泡,于是去张家口第一附属医院挂了口腔科检查。医生答复孩子家长说,这个水泡叫做舌下腺,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切除手术。
由于当天是周五,考虑到医院周末休息,手术安排在星期一,也就是六一儿童节这一天。
周一手术前,医生让家长签了手术同意书,向家长解释说,这是一个小手术,不需要太过担心,也就一个小时的功夫就好了。
孩子是将近10点多进的手术室,差不多12点多从手术室里面推出来送到病房。当病房护士准备给孩子接氧气时,发现孩子嘴唇发紫,于是赶紧联系医生处理。然后以后就把孩子推走抢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4岁的生命在儿童节当天被彻底剥夺。
事发后,家长爆出手术前分别给主刀医生送了500红包,给主治医生送了300红包。
孩子的父亲事发后因为医院没人和自己接洽处理,情急之下带领一家人披麻戴孝到医院大厅讨要说法,孩子的家属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
舌下腺切除手术的风险
舌下腺切除在口腔科里面算一个小手术,由于舌头比较灵活,一般采取全麻的方式进行手术。
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在身上动刀子的手术都是有风险性的,只是由于手术需要处理的问题不同而产生的风险不一样。
像舌下腺切除手术,相对于其他大型手术而言肯定属于低分险的小手术,但是一旦手术过程中处理稍有不慎,也会造成神经损伤或者口底出血、血肿致呼吸困难等危及情况,一旦产生不利后果,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悲剧。
对于此事的看法
由于目前小孩致死原因的调查结论尚未做出,本人也不是一个专业的医务人员,因此对于此处不妄加揣测,仅就医生收红包和事后家属维权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
- 医生收红包
根据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医生收红包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患者的家属认为医生只有收了红包才会对患者进行认真的医治,如果送出去的红包被医生拒收,那么反而会引起患者家属的胡思乱想,归根结底,这属于一个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行为。
但是对于个别医生主动暗示索要红包的行为,我就比较反感了,因为看病都是花钱的,全心全意给每个患者医治是每个医生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如果说主动送红包还能勉强接受的话,那么主动要红包就显得有点恬不知耻了。
- 家属维权问题
随着国家法律的日益完善,带人去医院大闹,甚至打砸医院物品、殴打医院医生的行为绝对是不可取的,必须走一条合理合法的维权之路。
处理这类事情最关键的就是要取得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这是未来维权、追责的最根本的依据。
患者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一定不能被愤怒冲昏头脑,一定要清晰的知道自己下一步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切不可想当然的以为大闹医院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殊不知这是将自己推往火坑。
插图均来源于网络
医院给长期服用抗凝药的病人做血栓手术致死亡有责任吗?
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实际病情。有些血栓危及到生命必须处理的就得果断上。医院肯定会告知家属风险并要家属签字。如果标准医疗流程是不允许的,也不告知家属就违规医治,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我老妈妈早期胃癌在医院做胃全切手术,术后感染导致三天死亡,医院没一点责任吗?
作为一名胃肠外科医生,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们的胃壁从里向外,可以分为四层,分别是粘膜层,粘膜下层,肌肉层和浆膜层。早期胃癌指的是胃癌侵犯粘膜层或者粘膜下层,没有侵犯肌肉层和浆膜层,无论有没有淋巴结转移和癌症的范围,都叫做早期胃癌。
胃癌也可能切除整个胃的,如果肿瘤范围很大,肿瘤呈现多灶,或者肿瘤的位置不太好,正好位于胃的中央或者近端,都有可能行胃全切手术。所以,早期胃癌,也有可能做全胃切除的。
做任何手术都有风险,何况是全胃切除手术。
你的母亲术后死亡,发生这样的事情,确实非常的痛心和难过,相信谁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全胃切除是一个很大的手术,手术后确实有可能出现各种并发症,例如切口感染,吻合口瘘,出血等等。
你的母亲在术后三天就死亡,我认为感染的可能性不大,一般手术后发生的感染,不会发展这么快,短短的三天,一般不会导致患者丧失生命的。如果对患者的死亡原因存在疑问,可以走司法途径,对尸体进行医学解剖,判断确切的死亡原因。
如果司法鉴定,认为医生有责任,那么医院和医生会承担相关的责任,如果患者是死于意外或者不可控的因素,而医生也已经全力抢救了,那么医生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咨询,欢迎留言。
(162)你老妈做胃全切手术后的第三天,你已有了可靠证据说明是因手术感染致命而亡的,还是术后养病的某一天,手术院方查出被感染的当天之后的第三天亡故的?如是前种致因,状告手术院方可能会胜诉,如是后种亡故原因,就得再弄清楚是医方护理不周造成,还是院方护理全属规范履行的没技术责任?这官司就有些难度难认定了。如果这两种致因依据你都未掌握,官司更难打了!如果手术院方宣布认为是手术后护理不当致感染引发亡故的,当然得承担是由于护理不周的责任了,经法院裁定就是了!说到手术,咱们认为,做胃全切手术了,胃的功能由体内哪个器官组织替代?手术方术前告诉过吗?胃的功能怎样体现?可能吗?可能的依据是什么?是可靠依据么?这些问题术前院方都告诉你了?或是根本没有告诉?你也就按手术院方拟定的术前签认意见报告的字据上认签让手术了,须知,″胃全切手术″与"胃癌全切手术″其含义不同吧?再说,依专家的观点,癌肿瘤的可靠治疗应由多学科参与,采取多手段的综合治疗,或是应该有治愈的希望的,因为,癌肿瘤的形成和生长同多种独特的因素影响相关联分不开,专家的研究认为,指出只有20%的病人适合手术治疗,尚有80%的癌肿瘤病人用手术的办法治疗,就如同捅马蜂窝,危险性大了,你妈的胃癌是属20%之内?还是之外?若是之外,作为常识,术前应该三思而行啊!如应是多学科参与的办法,而用了单一手术的办法了,使用了如同捅马蜂窝的办法,治不了也治不好病的哟!可是却用上手术一治就让出事了,这些都送交法律机关,相信法律机关会找出与手术院方的依据是相同或是相反的论据來的,这样,判决的时候也就有充分依据了。以上看法,说出供参,上诉依法论处,相信法律会据实将疑点问题解决好的!谢谢您的信任与邀请,请多关照!(162)
我不相信早期胃癌需要把胃全切了。需要全切说明已经开始扩散了。所以这事情看命数。
胃全切后即便恢复好,也只能多活几年而且过程很难过。因为需要把部分肠子代替原先的胃的工作。
要说责任啊。我个人觉得真的,还是每年体检的意识要有的。自己身体父母身体没有实时监控健康状态,到了晚期。治疗难度和风险都非常大。医生不是神仙。不是动手术都能有命活下来的。
我爸肝癌手术的时候我就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什么结果你都要接受。癌症这种病,治的好还是不好,你要是信命你就舒坦点。现在医院都有它的治疗流程在的,三甲医院,我还是会信任医生的专业。
当然太过于明显的医疗事故是另外一回事。还有就是有的人就是要钱又是另外一回事。
你的情况外人不了解,你在这里问也不合适,找专业法医鉴定死因是否是医疗事故导致的,你再决定上诉与否吧。
医法汇为您专业解答:病历中记载的具体死亡原因是什么?如果对死亡原因存在异议的建议及时做尸检,确定死亡原因,方便后续维权。
想要确定医院是否有责任,目前需要做的是将全套的病历材料封存并复印,联系专业的医疗律师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初步评估,判断诊疗中是否尽到高度的注意告知义务,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是否符合当时的医学水平等其他过错及责任大小。
其次,通过评估后认为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途径解决。
胃大部分切本来就是II类切口,II类切口是可能污染切口,所以说术后可能存在感染,感染根据个人体质不同,预后也不一样,有的人经过抗感染治疗就能好,有的人感染重不容易控制就会导致脓毒血症,严重者出现死亡。这些在签手术同意书的时候医生就会跟你讲得明明白白,你接受就签字,不接受人家也不会强行要给你做手术,而且签手术同意书并不是医生为了逃避责任,术中或者术后有些情况是医生无法预料得到的,即使你手术做得再好,也不能保证术后就万事大吉。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最大的努力把手术做好。
术前评估不到位,造成术后脑梗死,最终病人死亡医院需要负责吗?
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当时是紧急的抢救时刻,救命要紧,不能前怕狼后怕虎的,耽搁了最佳抢救时间,有些疾病治疗后发生脑梗死,难以避免,只有医生跟家属说清楚了,尽了告知义务,也没有什么责任,如果是选择期手术,术前没有评估,没有做相应的处理,没有尽告知义务,就难说了,应该是有责任的,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毕竟医院和医生对病人要做的事实质就是尽最大能力逆天改命,但是他们也不是神,所以病人家属和医生之间要心平气和分析原因,一切按程序来。
那需要看术前评估哪一项不到位了。估计是血栓脱落引起的脑梗,这个术前需要检查D——二聚体,高很多的话,需要预防深静脉血栓。手术推迟。术后呢,需要预防性用药,和主被动功能锻炼,减少血栓可能性,你需要确定前后者之间的关系。而且,你不能确定是因为评估不到位引起的死亡。
要看是主观失误造成的还是客观条件不允许造成的评估不到位,如果是前者,医院肯定要负责,如果是后者就要理解,毕竟医院和医生对病人要做的事实质就是尽最大能力逆天改命,但是他们也不是神,所以病人家属和医生之间要心平气和分析原因,一切按程序来。
住院手术治人死亡咋索赔?
这个真的不好说,我也不太懂,说的不好请谅解,要是一般的手术,而造成医疗事故,(比如人体里留下不应该留有的物体,或是错误的手术)有证据可以起诉它要求索赔,要是病危病人在抢救无效死亡,这样就不能是事故啦。
本身住院就是有风险,极端点,你癌症、大的创伤本身就是会死,到医院就是为了尽力保,另外一点,哪怕是感冒,有种种原因,也可能会死,哪怕是高血压,突然激动一下也都会死呢,就因为你在住院?就想要人赔钱?
首先感谢今日头条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住院病人手术死亡咋索赔?不赔。理由一,既然生病到需要手术,病就是重的。哪怕就是阑尾炎化脓坏疽不手术一样死人,阑尾炎需要手术治疗了,就是重病,手术就是救你命,自古以来救命没有百分百成功的。理由二,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医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改变自然规律。严格的说任何疾病都有可能要命,感冒后的心律失常也会死人啊,不存在手术治人死亡,应该说没有能将你从阎王路上拉回来而已。理由三,现在大家都以为医学已经很发达了,研究透了,其实人体功能的复杂程度现代医学远远没有掌握,只知道一点皮毛而已。医生的每次医疗行为都是在探索未知。又怎么能万无一失呢?理由四,还有很多不赔的理由,我想大家只要换位思考,大家都能找出不赔的理由。另外,我实在想不出医生要治死病人的理由,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没有,干嘛要治死自己的病人?还不是人总有一死,或在家里死,或不在家里死。这只是自己的观点,不喜勿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看教程做手术致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看教程做手术致死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